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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金融在经济运行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功能。目前,金融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整个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血液。但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农村金融由于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农业自身因素影响而发展缓慢,导致农村经济主体的功能性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农村经济主体提供金融服务的主力军。因此,加快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对增加农村经济主体的收入,提高农村经济的生产效率,更好更快地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吉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均收入较低,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较为落后,而加快吉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功能发挥,满足广大农村经济主体的功能性金融需求,有利于加快吉林省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但纵观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程,我们发现在金融机构观的改革思路下,其改革目的逐渐发生偏离,功能异化现象严重,因此,必须改变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思路。基于此,本文遵循金融功能观的分析思路,综合运用农业经济学、金融学、新制度经济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从宏、微观两个层面,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逻辑分析与历史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分别阐述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微观主体的金融需求状况,以及吉林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情况,其次深入分析农村信用社存在的功能性缺陷以及深层次原因,最后提出对策建议。具体来说,本文主要分为如下几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吉林省农村信用社功能发挥所依赖的外部环境。通过对已有文献进行研究发现学者对农村信用社的研究很多都没有系统考虑农村经济的宏观发展环境以及微观主体的功能性金融需求,因而导致农村信用社在改革过程中功能异化现象比较严重。而按照本文所遵循的金融功能观分析思路,该部分主要从宏微观两方面着手分析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农村微观经济主体的功能性金融需求。第二部分主要阐述吉林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程以及功能发挥状况。通过回顾吉林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程,分析农村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的功能演进状况,并通过实证分析吉林省农村信用社的功能发挥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发现吉林省农村信用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并未与农村经济发展同步,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明显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微观经济主体的功能性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第三部分主要分析农村信用社存在的功能缺陷以及深层原因。通过对吉林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农村信用社还存在较为明显的功能缺陷,如:中介与服务功能缺陷、资源配置功能缺陷、宏观调控功能缺陷。然后深入分析原因,归纳起来主要原因有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薄弱,农村信用社的创新不足以及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第四部分主要针对导致功能缺陷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即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深化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改革、建立多层次风险管理体系三个方面提出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