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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式,无论从世界范围还是从中国来说,都源远流长。无产阶级革命时代,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了天才的预测。列宁又创造性地使其由理论变成伟大的实践。新中国成立50年来,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不断把马克思主义法制思想与中国的实践相结合,继续把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推向前进。党的十五大上,依法治国被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千百年来治国方式的伟大创新和一次理性选择。但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宏伟目标依然任重道远,需要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造良好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 全文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回溯了依法治国的思想渊源。文章首先探讨了中国古代和近代的“法治”思想,并评析其不足之处。接着,又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的社会主义法制思想,作了较详细的论述。这为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第二部分追溯了中国共产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依法治国的探索历程。第一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法制的探索,孕育了依法而治的思想。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奠定了依法治国的基石。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在新的历史时期,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现了治国方式的伟大创新,是我们党在执政治国中成熟的标志。 第三部分通过对依法治国方略的运行模式创新、可行性评析及历史意义的论证,显示了作为治国方式伟大创新的依法治国方略,有着存在的经济、政治制度、思想观念基础,并且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四部分考察了新时期依法治国方略实施进程中的困境,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又预测了依法治国方略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