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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证据一直处于核心地位,而口供则是其中一种重要的形式,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自侦查阶段始,口供的获取就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在之后的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运用已取得的口供结合其他证据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定罪量刑是工作重心。在这一过程中,口供的一致对司法机关来说就非常重要了。因此口供的获取与运用是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之中的。正因为口供的作用如此之大,就突出了保障口供的真实性工作的重要。而口供补强证据规则的设立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口供的真实。论文开头作者界定了“口供”概念的范围,概括的论述了口供的特点及价值等内容,然后列举英美等域外国家在口供补强证据规则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理论以及相关实践,以此对比出我国国内在口供补强方面存在的缺陷或问题,最后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完善相关立法及制度的微薄见解。文章主体的开头首先是对口供的概念即口供的内容范围进行界定,确定口供的内容。因口供的概念在学界并不统一,因此本文在将不同观点进行对比结合之后,得出作者认为合适的口供的概念。接着论述口供与补强规则的关系。西方国家在运用口供的长期过程中,发现任意性规则不能完全保证案件得到公正的审判,需要一种方式来验证口供的真实性。而补强规则就是为了保障口供真实性而设立的限制规则。然后第二部分则是域外的相关理论及立法。口供无论在我国国内还是国外,在刑事诉讼中均占有重要地位。然而我国的口供补强证据规则无论理论还是实践都存在许多空白,相较国外的理论及相关制度,仍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本部分主要列举评论国外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立法及理论,为后文构建与完善我国口供补强证据规则及相关制度做铺垫。接下来第三部分的主要内容是我国现有的口供补强证据规则及其缺陷。主要论述两方面,一是法律制度方面,即立法方面。二是受传统影响的观念与技术上在整个立法过程中有重重障碍。在理论上相关概念仍然模糊,实践中我国现今并没有口供补强证据规则相关立法。要推进口供补强证据规则理论与实践上的完善,还需理论与实践结合,制订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让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最后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口供补强证据规则。要构建并完善我国的口供补强证据规则,不单只要了解理论,还要了解其在域外的实践情况和我国本身的情况。要吸收国外的经验,吸取其教训,然后构建并完善我国的口供补强证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