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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美”的要求也随之提高,“美”的教育对于现代社会的意义也显得更为巨大,由此,音乐这种艺术形式所具有的审美教育功能也逐渐得到了人们的进一步关注。跟随近几年的世界音乐教育改革大潮,我国于2001年颁布并试行的音乐新课程标准把“以审美为核心”明确为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之首。音乐所具有的审美意义、音乐教育的美育功能得到了我国教育界人士的充分肯定。 本论文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运用唯物辩证法,从中国近现代音乐发展的客观历史出发,对我国音乐审美教育功能的发展历程进行了详尽的梳理,并对有关史料进行充分的发掘和深入的剖析,力求史料的真实性与分析的深刻性相统一,期待获得历史对音乐审美教育的重要启示。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因是最终引起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那么,我国音乐审美教育发展的现状与“以审美为核心”在音乐教育基本理念中之所以最终得到确立,除了全球化的国际环境、世界上对于音乐审美教育功能的肯定与世界音乐教育改革潮流的涌起等这一系列“外因”,其最根本的“内因”还应该从音乐审美教育功能在我国音乐教育历史进程的发展和衍变中来寻求。 本论文以历史为主线,分三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古代音乐审美教育思想的发展历程及对音乐教育的启示。第二部分,近现代音乐审美教育意识的发展历程及对音乐教育的启示。第三部分,当代音乐审美教育理念的发展及对音乐教育的启示。另外,每一部分都包括历史发展叙述与启示两节内容。最后,论文的结语部分是对整篇论文进行的总结,并对我国音乐审美教育的发展趋势做出了大胆的预想,提出了我国未来的音乐审美教育将成为集民主化、终身化、人性化与多元化于一体,既具备民族特色又符合国际教育理念的有中国特色的音乐审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