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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防卫生动员是国家或政治集团为实施战争或应对其他危机,组织调动卫生资源的综合性活动,是国民经济动员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民经济动员中相对独立和特殊的一个领域。加强国防卫生动员的平时建设和法制建设,对于巩固和提高国防动员能力、加强军队正规化建设和服务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的国防卫生动员,从国家层面上重视了应急条件下卫生动员法规的建设,忽视了对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法规的制定和完善,还习惯于用传统的思维模式来解决现实卫生动员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靠行政命令式的动员现象还广泛存在,军队的卫生动员如何规范实施,没有法律依据。这使得制定国防卫生动员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国防卫生动员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为平时卫生动员准备和战时卫生动员实施提供法律依据,切实提高国家平战转换的能力,科学规范政府、公民和组织在国防卫生动员活动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也是尽快解决国防卫生动员立法问题迫在眉睫所在。特别是近年来,美国等西方国家快速动员的成功经验,更加凸显了我们卫生动员在组织指挥和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缺陷,要求我们尽快推动国防卫生动员立法。本文通过系统分析法、调查法、比较法和文献研究法对国防卫生动员实施中存在的法规、机构建设等方面问题进行分析,从军队卫勤力量完成使命任务和拓展服务等方面来论述其立法的必要性;通过对立法的依据、立法的基础及立法的理论根据以及我国卫生动员立法的具体构想和相关立法建议的分析,研究其可行性。最后从立法原则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我国实际情况的立法构想和建议,对国防卫生动员立法的实施和立法内容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本文认为,在我国要进行应战和应急卫生动员仅靠行政命令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立法,通过立法,把卫生动员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上升为国家意志,规定各部门(行业)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以法律手段为主,调节国家、地方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提高卫生动员的效率,真正做到依法进行国防卫生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