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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教学美的理论研究存在着种种局限性,表现为教学美的功利主义取向、教之美取向以及以真为美取向,其实质是对美的先在实体化的理解,把美看成事物的客观属性或规律,也是外塑教育观的反映。追根溯源即在于本质主义和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它把审美活动视为一种认识活动。另外,在教学实践中也存在着许多违美现象,表现为教学的唯“认识”性、非生活化、功利性、教学目的的外在性、教学过程的机械性和封闭性、师生的主体性被束缚等等,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认识论思维方式的局限、人性论的选择偏失、传统的儒家文化的消极影响,以及制度化社会、制度化教育对人的控制和规约,对生命的桎梏和戕害。由此反映了以往的教学美学观漠视人的生命,把美看成外在于人的客观实在物,而没有认识到美与人的生命的内在联系,以及美对于教学的存在论意义。 其实,美本是人的生命的内在需要,是人的生命的一种存在方式,是人生的最高境界,是人“发现”生命的愉悦,是人的自由生命的精神实现。美不是确定化的客观实在物,也不是人的主观情感,它是主客交融而形成的新质,是天人合一的境界。教学不应该仅仅以美为工具,而更应该以审美的方式存在。从审美被作为教学的手段到教学以审美的方式存在是一个提升,既是对美的理解及美的价值的提升,也是对教学境界的提升。美的教学就是生命与生命对话的教学,是生命体验的教学,教学美产生于教学的生命形式与审美主体师生的生命情态相契相合。 教学若实现审美化,成为美的教学,就应该富有生命活力,体现生命特性,展现生命姿态。为此,要培养具有积极的生活心态、丰富健康的生命情感、自主发展能力和审美素养的人;要打通知识与儿童的已有经验和成长需要的联系,打通知识与人的生活世界的联系;将教学过程组织成为一个灵活多样、多向互动、动态生成的活动系统,引导学生积极地进行审美体验;还应该提升教师的职业观,提高教师的审美修养和审美能力,培养教师的教育智慧,使教师能够创造性地解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学生自主发展、自主建构。为了使教学实现审美化,还应该努力营建一个能够孕育生命、滋养生命的氛围——教学审美场,这就是爱的氛围、自由的氛围和平等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