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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金融市场的中介服务机构之一,过去半个世纪以来,信用评级机构对资本市场的贡献有目共睹,其被奉为债券市场“看门人”以及投资者的“守护神”。然而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与信用评级机构的“助推”行为息息相关。由此,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问题受到了各国的普遍重视,并已被纳入了G20金融峰会宣言。我国的信用评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监管也存在很多不足。随着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日益扩大,市场对信用评级的需求也日渐增多,监管缺陷带来的问题已经开始凸显。因此,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的制度建设以及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尤其是自律监管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债券信用评级相关概念的界定,从监管的基本理论出发,从监管理念、监管体系、监管制度等方面,研究了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监管的现状及不足之处,对债券信用评级的自律监管进行了合法性及可行性等论证分析,并对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债券信用评级监管进行了比较借鉴,提出了我国债券信用评级监管体系以及相关制度完善的建议。本文将研究范围界定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将信用评级界定为非金融企业债券信用评级,包括债项信用评级以及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将监管界定为广义监管,包括政府监管以及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及结论三部分,其中正文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对债券信用评级监管的基本理论进行了论述。首先,介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并与交易所债券市场进行了比较,其次,界定了债券信用评级并分析了其特点及功能,介绍了相关监管理论。第二章,从我国信用评级业的产生及发展出发,从监管理念、体系及监管制度的角度研究了我国信用评级监管的现状及不足之处。第三章,通过考察债券市场较发达的国家,如美国、欧盟等国的立法及实践,对其进行比较研究,从中归纳总结出我国债券信用评级监管可借鉴之处。第四章,通过前文的论述,从监管理念、监管体系以及监管制度的角度,对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监管提出了相关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