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企业和社会同为经济体系的重要成分,他们的发展前景是由二者的关系决定的。在当今世界范围内,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已经变成推动企业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的时代趋势,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成为促进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力量。纵观我国国有企业的成长过程,国有企业始终在承担社会责任的道路上摸索前行,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国有企业在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上不断努力,逐渐担负起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的计划经济时期,企业担负着大量应该由政府承担的责任,我们把这个时期称为“企业办社会”时期,国有企业是最权威的组织,各行业的国有企业具备了单位内一切社会职能,当时的国家制度、社会经济状况还没有对国有企业提供社会责任的环境。很多企业在改革开放大门打开后一味追求利益,忘记了自身的社会责任,导致整个社会企业责任的普遍下降。在此后的30年,国家和社会一直在纠正改革开放初期形成的不良风气,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意识逐渐从茫然转变为有理性的承担,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是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尚处于初级阶段,诸如滥用垄断权利、“重经济、轻环保”等现象依然存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将企业社会责任上升到更高的层面。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国有企业,应该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发挥积极的表率作用。企业和企业社会责任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对象,分别从理论基础、历史变迁、责任强化等方面展开论述。论文的研究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历史角度纵观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成长过程,分析了责任缺失及其原因。最后在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现与强化方面提出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