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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批示中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迅猛,多元化现象越发复杂,社会治安压力不断增大,给公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面对社会发展新需求、人民群众新期盼,基层公安机关处在执法第一线、服务最前沿,其队伍建设的水平如何,不仅关系到各项公安工作能否贯彻落实到位,而且关系到整个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不仅关系到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警民关系,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公安机关必须积极总结、探索和实践新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在今后和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公安机关始终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公安队伍既要是一支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又要是一支具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的队伍。[1]以四川省什邡市公安局为例,2007年,什邡市公安局先后发生看守所民警叶某某受贿、巡警大队民警刘某某持枪自杀未遂两起事件。2010年,又发生基建办民警曾某某受贿事件,这些事件都给全局队伍建设和民警心理埋下了阴霾。事件后,什邡市公安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理念为导向,以公安机关党的建设为核心,以打造零违纪警队为主线,以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为重点,建立完善“队伍管理严格化、思想工作经常化、从优待警细微化、心理工作科学化、制度机制创新化”的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长效机制,实现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大幅度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升,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信誉度大幅度提升,队伍违法犯罪连续三年实现“零”记录的目标,消除埋在民警心中的阴影。本文通过对什邡市公安局加强队伍建设进行案例研究,总结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痛定思痛、精益求精,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加强什邡公安乃队伍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和谐警营,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