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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借鉴新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以我国邮政储蓄改革为案例,试图说明我国体制改革的本质特征——在现象上表现为政府主导型制度变迁,而本质上是相关制度主体之间利益冲突与平衡的博弈结果。我国邮政储蓄从创建、演变到改革(成立邮政储蓄银行)的整个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表现为“政府主导型制度变迁”,而本质上却是相关制度主体(邮政、人民银行、中央政府、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地方政府、政策性金融和居民储户等)之间相互博弈结果。作为我国正式制度安排之一,邮政储蓄制度变迁的这一内在逻辑代表了我国体制改革的一般特征。本文首先介绍新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及其在我国的运用情况。然后对我国邮政储蓄制度变迁路径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分析,揭示我国邮政储蓄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最后总结我国邮政储蓄改革和我国体制改革的本质特征,并为即将成立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提出方向性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