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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划经济时代,群团组织传统社会服务机制体现了一种管制性特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群团组织社会服务机制的社会现实基础产生了深刻变化,突出表现在其所联系的群体面临的社会问题与需求日益复杂化。群团组织传统服务机制的管制模式严重影响和削弱了社会服务的效果,具体表现为服务生产方式的行政化、服务空间的收缩和功能作用的游离化。群团组织社会服务难以深入群体之中,其社会服务出现有增长无发展的内卷化困境。组织制度主义理论认为,组织面对两种不同的环境: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群团组织即是技术需要的产物,也是制度环境的产物。组织出于合法性压力会采取与组织场域规则要求的制度同形,但这种制度方面的趋同,不必然与组织提高其技术绩效发生关联。群团组织管制型社会服务机制存在组织制度环境与组织技术环境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根源是由群团组织社会服务生产和提供中的权力单向性和组织场域的单一性共同造成的。组织场域中影响规则的权力的单向性维持了群团组织传统社会服务生产的管制行动惯性;社会服务的组织场域在相当长时期内主体单一,社会组织对社会服务的参与非常有限,群团组织由于缺乏竞争,影响了组织改进社会服务技术环境的动力,从而内部效率存在困境。于是,群团组织社会服务的效果与规划的功能目标之间出现了偏差,社会服务出现内卷化。近年来,群团组织生存的制度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有关在群团组织中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政策纷纷出台、中央要求群团组织加强联系与服务群体的改革逐步推进。这些制度环境的变化,使群团组织出于维持组织合法性需要的驱动,倾向于改革传统的社会服务机制。在此影响下,各地共青团纷纷成立了社会联络部,引入专业社工组织,整合相关对青少年的社会服务。共青团在制度性趋同机制下改革了社会服务的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同时,近年来第三部门的社会组织逐步发展起来,社会服务组织场域的组织多样化,使群团组织需要通过竞争性趋同机制改进自身的技术环境以适应组织场域的竞争。群团组织社会服务机制转向具有了可能性。制度环境的变化和组织场域的多元化,使内卷化规避具有了必要性和可能性。社会服务机制转向的目标,应着力于解决组织社会服务中权力单向性带来的社会服务发展的阻滞因素。协商化的理论本质是改变服务机制形成中的权力关系,从而使“边际改变”成为可能,并进而促进新型服务机制制度化——成为各方均能认可和接受的规则。协商为服务机制改革提供了优化制度框架与改善行动逻辑的可行途径。在此背景下,J省共青团通过引入社会组织合作、采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方法改革了社会服务机制。实践中,通过协商化途径优化了社会服务机制中的主体关系及资源配置。新型社会服务机制改变了传统服务的管制导向,J省共青团获得了开展直接性、关系性服务的能力。协商型社会服务机制初步生成,社会服务的领域、人群扩大,服务专业性得以提升,服务生产更加切合群体需要,整体社会服务效益明显提高。通过实践表明,协商可以促进社会服务机制的各环节的优化,规避非正式制度负面因素的影响,有利于完善相关互补制度。新的社会服务机制使社会服务主体互动更为密切,具备了协商性认同权力生成的基础。协商对解决社会服务中权力的单向性问题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