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创作就像一座可以无尽开掘的矿藏,为研究者们提供了可以做多种角度,多个层面研究的可能。他的作品中,充斥着大量的犯罪问题,作家以其为传达思想的有效手段,并借此来揭露社会的危机、思考人类的本性、探索人生的出路。 陀思妥耶夫斯基毕生都致力于解决“从人身上发现人”的问题,这里的“人身上的人”是指隐藏于人的内心的精神存在和深层心理,因此他的创作不是指向外在世界,而是内部世界,他作品的主旋律是人的灵魂和人性的危机及其解救方式,这就决定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于法律的思考不同于普通意义的犯罪学。 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的主人公们处于社会制度的转型期,转型期法律的沦丧使崇高的理想与卑微的生命、强大的精神与孱弱的肉体之间产生了强烈的冲突,整合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中关于“罪”与“罚”的描述后,发现了三个并行而又相互依托的情形:一、由时代的变迁、改革的动荡、思想的杂陈引起的信仰危机促成了大量犯罪行为的出现,这种犯罪现象是必然因素显现的一种偶然性的结果;二、犯罪后的审判是法律的必经程序,改革中的法律体系还不够明确、可操作性也不够成熟,因此审判中各方几乎置当事人于不顾,如此的审判怎能给罪犯公正的对待,因而真正让罪犯受到审判的是来自内心的谴责和上帝注视下的忏悔;三、罪不可避免地导致罚,惩罚如期而至,审判中存在一定的错误,惩罚也就难以公平,所以对于罪犯来说法律的惩罚带有某种报复的成分,陀思妥耶夫斯基让他的主人公在作品开始时处于精神惶惑之中,而最终都让他们在对上帝的信仰和爱中,实现了对人性的超越与升华,顿悟到为上帝、为善良而活的真理,这就是生命的价值,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