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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立足于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可以让不同区域的不同群体平等地享受金融服务,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普惠金融的发展,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将发展普惠金融作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12月,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明确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方向与目标。2016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广东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推动广东普惠金融发展。但广东普惠金融较为不均衡,发达的珠三角区域无论是金融服务的供给,还是群众的使用方面均领先于其他区域。本文选择清远市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该市接壤珠三角区域,但金融服务相对落后,与珠三角差异较大。2013年,清远市启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其中普惠金融是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拟通过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农村金融要素市场,完善金融政策、财政支持等保障体系、农村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体系,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法、文本分析法,重点从清远市普惠金融试点中各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入手,深入挖掘各项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推动安排及落地情况,从使用情况维度、可得性维度及质量维度三个方案充分肯定试点推进中的亮点。运用多变量综合评价法构建普惠金融评价指标体系,全面评价试点效果,全面分析普惠金融试点推动中地方政府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国内外经验,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政府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建议,为国内其他地区的政府部门提供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