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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发以来,中国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逐步被解构和终止。20世纪80年代,中国就开始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终结了全面与单位投保的劳动保险制度,逐步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的制度。但是,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其核心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设计问题。因此,本文尝试从发展型社会福利理论的视角,并结合社会协同的理论方法,对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公平与效率之间、国家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等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价。首先,回顾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程。1951年就颁布了第一个劳动保险条例,界定了社会保障项目(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是一种由企业(国家)承担的现收现付模式,其资金来源是职工产出和企业利润。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这种养老制度已成为政府财政支出难题,并影响了中国市场经济制度的形成与完善。1997年,中国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希望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至此,中国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中央政府希望建立一个缴费比例相同的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在今天,中国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养老保险面临着很多新问题。其次,基于中国社会发展经验,结合发展型社会福利理论,本文提出了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与养老保险之间的内在协同机制。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制度与经济发展阶段的协同机制;政府作为序参量的宏观协同机制;个人与社会的协同机制。此外,本文认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府改革的不断推进,在社会保障方面存在很多社会问题,而其关键因素是影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序参量”——理念和制度设计,这个问题解决好,养老制度改革问题就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基于社会协同的相关理论,本文提出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协同发展模式。最后,基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证分析,提出适应中国实际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对策与建议。在前面对社会协同模式进行理论研究的基础之上,本文结合现有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对社会协同效应的实践过程进行了具体的分析,目的在于给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方法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