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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十九世纪兴起的是劳动者运动,二十世纪兴起的是消费者运动。相比消费者的几种基本权利中,知情权是与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也是引起消费者的主观感受最为强烈的一项法定权利,我国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二十一世纪迎来了网络消费者的时代。网络消费者这一权利在网络购物的过程中常常受到侵害,而寻求法律救济虽然不无依据,却也不易。知情权在网络环境下所表现出的特征给这项权利的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文主要是通过对网络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及特点的分析,从我国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立法现状以及缺陷出发,结合我国在网络购物中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一些具体问题,例如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信息披露义务、信用评价机制、责任主体和救济途径五个方面进行研究,对比和借鉴OECD、美国以及欧盟对该立法领域取得的成果,改善知情权保护方面的不足,提出完善我国网络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建议,并且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为了更好的保护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的知情权,完善其保护机制,应首先在现实生活中向消费者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维权的法律意识;其次,在立法上明确网络购物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细化信息披露内容,完善对网络广告的立法以及对发布虚假广告的经营者的惩罚制度;建立中立机构作为信用评价的独立机构,对网络经营者的信用给予公正、准确的评价,做好完备的信息保存,以便消费者查询;严格管理网络经营者的身份认证,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制度,方便消费者在发生矛盾纠纷时能明晰责任主体,损失得到及时赔偿;针对网络消费者这一特殊群体,想要解决消费者的举证困难以及诉讼程序的繁杂漫长等诸多现实问题,就要完善简易程序法律解决机制在网络购物纠纷中的适用条件,为消费者提供一个解决纠纷的简单平台,消除消费者长久以来对诉讼程序陌生和恐惧的心理,真正让消费者亲身参与到维权的过程中来。在整个过程中,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也同样是消费者的有力支撑,经营者自律性的增强,势必会使得不法侵害逐日减少,网络消费者维权的道路将会越走越顺畅,给网络购物过程中的消费者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完善网络购物制度,保护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才不会成为空谈,才能真正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