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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以及以权力为中心的活动构成了政治的核心内容。本文从“权力”这一概念入手,通过对“权力”基本概念的挖掘展现出权力的基本属性中所包含的两个维度:私人性和公共性。这两个维度中属于公共性方面的权力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共权力”,在政治统治中表现为“政治权力”。政治权力本身也可划分为私人性和公共性两个维度,其私人性就体现在权力的私人载体上。但同时权力的强制性又会导致私人性维度的扩张和公共性维度的缺失,从而形成“政治权力的二维冲突”。这种二维冲突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政治权威合法性的降低与重建。近代社会的发展要求人自身寻求解放,打破原有的统治模式,寻求新的统治合法性的证明。社会契约论承担了这一历史任务,它论证了从“君权神授”向“人民主权”的转变,旨在解释“应当由谁来统治”的问题;又论证了从“政府契约”向“社会契约”的转型,旨在解释“为什么要服从”的问题。这两个问题是解决政治合法性的根本问题。通过这两个问题的证明,社会契约理论成功的在理论上实现了“近代国家观念”的确立。本文最后将通过对社会契约理论的辩证分析,挖掘它的合理内核,并将其应用到现实政治的建构之中,尝试着解决政治权力的二维冲突和分析现代政治的合法性内涵。本文的第一章是一种政治哲学话语,主要阐述问题的由来。第二章属于政治思想史研究,以契约理论的逻辑发展为线索,分析契约理论的理论内涵。第三章是辩证的思考,以前两章为依据,在历史的维度和哲学分析的维度中得出一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