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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制度是根植于中国本土司法实践,具有重要宪政意义的、中国独有的法律现象。近年来,关于司法建议制度的理论研究逐渐兴起。本文借鉴司法建议理论研究的现有成果,对司法建议的定义作了补充完善,通过引入新制度经济学中“制度”的含义,对司法建议制度的内涵进行界定,通过要素分析确定围绕司法建议展开的立法、司法工作是制度而非现象。在明确司法建议制度含义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司法建议的本质,得出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行政性工作意见的论断。长期的司法实践证明,司法建议制度是具有重要社会价值的制度,但是通过对司法建议制度运行现状考察,发现存在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量少质不高、反馈率低、公开度低、受重视度不够、以司法建议代行司法判决功能等问题。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集中在司法建议制度的立法规定缺失、工作机制不健全、主体思想认识不到位等方面,由此从完善立法规定、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司法建议公开度、严把司法建议质量关、完善培训考核机制等方面提出全方位解决措施,使司法建议制度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