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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广泛流传于亚洲的许多国家。佛教是佛陀的教育,而不是拜佛的宗教,讲究自内证觉悟。佛教的基本思想,主要是:缘起、法印、四谛、八正道、十二因缘、因果业报、三界六道、三十七道品、涅槃,以及自成一体的密宗法义等。在缘起论的基础上,佛教建立了独特的关于人与环境关系的理论,这就是佛教的生态思想。“缘起”一词的含义,是指现象界的一切存在都是由种种条件和合而成的,不是孤立的存在。从缘起论出发,佛教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没有不变的本质,只是相对的存在,佛教称此为“空”。佛教对人我执的破除,否定了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命存在的实体性,打破了生命主体自身的优越感和在世界中的优先性,是对一切范围的自我中心论的批判。无情有性,珍爱自然,这是佛教自然观的基本精神。佛教生命观的基调是众生平等,生命轮回。佛教的自然观和生命观与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相比较,既存在共同点,也具有自身的独特性。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然观是人这一主体对自然的看法,既然是人这一主体的观点,那么对自然观的解析就需要从人的主观维度来研究。佛教的无情有性、珍爱自然与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对自然价值的肯定有着一致之处。马克思主义的生命观强调,生命存在是生命观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佛教中用“缘起”来阐释生命,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联系是普遍性”的观点。马克思主义生命观认为生命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结合,这种观点在佛教中也能找到蕴含。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关注的关爱生命及动物保护观念可以从佛教的生命观思想中提取思想资源。佛教的生态伦理观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是参与自然演化的一部分;人不是绝对的实体存在,而是缘起关系的存在;人与自然万物是平等的,要尊重自然;人要有积极向上的自觉,要有道德操守,为完善生态做贡献。在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看来,生态伦理观研究的是生态环境中人类的伦理道德问题,它要求人类既要关注和追求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也要尊重自然界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还要在发展生产、提高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更加合理、科学地对待自然,保护环境,从而更好地协调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实现地球上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