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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电视广告也随之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如今,电视广告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广告类型,它凭借信息高度浓缩、集中,兼有报纸、广播的视听特色以及生动活泼的特点,在为商家推销商品或者服务,为受众提供消费信息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引领了人们的消费方式,影响了人们的消费节奏,成为了社会生活中越来越重要的一部分。从内蒙古来看,尽管内蒙古电视广告在全国起步较晚,但是借助着电视媒体迅猛的发展势头也取得了强劲的增长。近年来始终保持逐年上涨的发展趋势,电视广告收入由2009年的27126万元稳步上升到2013年35905.58万元。然而,在电视广告快速发展的同时,相应也产生了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加强对其的管理。尽管我国早已建立相对完备电视广告监管机制,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对电视广告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但是依然存在虚假电视广告、少数民族语言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等问题,这些问题中既有当前电视广告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有与内蒙古地区的特点相关的独有问题。本论文通过实地调研、归纳分析等方法,对内蒙古电视广告监管工作做一个梳理和总结,详细论述了内蒙古电视广告监管现状,并对内蒙古电视广告监管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内蒙古电视广告监管工作存在问题,如相关法律法规滞后,使得打擦边球广告现象越来越多;处罚弹性较大,处罚所产生的监督效果有所不同;监督管理多以运动式执法为主,使广告监管变成一种临时政策,严重损害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多头管理,容易形成各自为政、九龙治水的监管局面;监管部门与电视媒体关系尚未理顺;监管人员少,素质较差;少数民族语言广告监测有难度;行业自律作用发挥有限;社会监管缺位等问题,并进行了一一分析。同时,根据内蒙古电视广告监管工作自身的特点,针对内蒙古电视广告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视广告监管工作的对策,一是健全广告监管法律法规;二是完善政府监管机制;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希望本研究能在理论上给内蒙古电视广告监管工作未来的发展提供策略和参考,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电视广告监管的发展提供借鉴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