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的退休制度自1958年确立并沿用至今,日益严重人口老龄化问题使得其面临严峻挑战。对于是否应该延迟退休这一问题,我国理论界还存在较大的争议,难以形成统一的意见,赞同延迟退休的学者们一般认为,我国在社会老龄化的大背景下,该举措是应对人口预期寿命延长、减缓养老金支付压力、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而持反对观点的学者则指出,延迟退休将必然导致我国就业形势的恶化,并且进一步加剧了行业不公的问题,为社会稳定埋下隐患。事实上,我们在分析是否提高退休年龄时,应准确把握人口预期寿命与人均寿命的差别,不同于后者,前者的延长并不能直接给提高退休年龄提供生理基础。而且追根溯源,我国养老金的支付压力根源于社会保险的制度缺陷和基金管理的不善,提高退休年龄来解决这一问题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同时,我国面临的社会养老压力到底有多大,还需准确判断,“退而不休”现象的广泛存在使得我国老年抚养比的统计数据存在偏差,而且生活于农村的大部分老年人口养老以家庭养老为主,并未给社会养老制度带来压力。与此同时,我们还应清醒的意识到,我国老年人口健康水平并不高,强行的延迟退休并不能使老年人力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相反却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成本,这对于正处在急速发展中的中国而言,极为不利。最后,我国现行的养老制度实行“双轨制”,在养老保险领域,国家公务人员与企业职工的权利与义务并不对等,在未对“双轨制”进行改革的前提下延迟退休,将会引发社会的强烈不满,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所以我们认为,中国目前暂不适宜延迟退休。当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延迟退休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国际潮流,我国应进一步完善现有的退休制度,统一不同性别、不同工种、不同身份的退休年龄,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与运营,以求减缓老龄化对养老制度的冲击,同时,采取积极创造就业机会等措施,在缓解如今面临的问题的同时,也为后期可能进行的改革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