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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学校教师在台湾的教育体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大学,每三位大学生就有二位是私立大学培育的。私立学校也都办理财团法人,属於公益法人,替政府节省了庞大的教育经费,而且私立学校教师的任用资格、升迁、教学等跟公立学校教师毫无两样。
政府为了照顾私立学校教师,允许私立学校教师和公立学校教师一样参加公教人员保险,享有同样的保险养老给付,这是第一重安全网;至於第二重安全网的退抚基金,公立学校教师可以选择领取月退休俸,私立学校教师却只能选择一次给付,两相比较之下,公立学校教师的所得替代率约为70-90%,私立学校却不到30%,至为悬殊。
1995年制订的《教师法》,即明定公私立学校教师的退休适用同一标准:然而十二年过去了,近七万名的私立学校教师,仍在为自身的权益力争。有感於此,我们希望透过研究,来探讨私校教师退休给付比照公立学校采年金给付之可行性。
本研究共分为六章,第一章绪论;第二章相关研究理论基础与文献述评:第三章私校退抚制度评析:第四章私校教师退休保障的认知;第五章私校退抚制度改进之道:第六章为结论与建议。
在台湾,私校教师是唯一没有年金的族群,本於公私一体,私校比照公立学校建立年金给付的退抚制度,是具体可行的方案。因此本文建议让私校教师先纳入公务人员退抚体系:将来公务人员退抚基金配合世界潮流改采确定提拨制,再考虑公教分途,将公私立学校教师合组退抚基金,基金采民营化经营,以提高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