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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持股制度作为一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在美国发展比较成熟的一种职工所有权制度,虽然最初是为了缩小贫富差距、缓和劳资关系而产生的,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基于其制度优势逐渐发展成为职工所有制最重要的形式。职工持股信托管理模式,在西方国家是实现企业职工持股的一种主要方式,一方面可以促进职工持股的规范化运作,另一方面又能确保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目的的实现。在我国,由于职工持股制度特殊的历史发展背景以及我国法律传统的限制,职工持股制度在我国存在多种持有模式,尤其以职工持股会持股模式最为常见。然而,我国现有的职工持股模式又面临着许多法律和现实障碍,虽然我国已经对职工持股信托模式做出相关探索,但是实践中还是问题重重,因此,需要对我国现存的职工持股信托模式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并结合对信托原理的探究,寻找信托制度在满足职工持股制度运作需求上的契合点,来设计我国职工持股信托的可行模式,并通过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保障职工持股信托模式的规范发展。全文共分为引言、正文、结论三部分,正文包括四章。第一章是我国职工持股现象的演进及管理模式评析。首先从职工持股制度的法律特征入手对职工持股制度的概念做出界定,认为可以将职工持股制度的概念界定为:职工持股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有条件地允许本企业职工广泛拥有本企业一定比例的股份,并且按照一定的模式持有公司股票,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并最终分享企业利润收益的参与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本章在此基础上从职工个人、企业和社会三个角度对职工持股制度的实践价值予以探讨,并介绍了我国职工持股制度的三个历史发展阶段,最后,主要介绍我国现有的职工持股的三种模式:职工个人直接持股模式、新设企业法人持股模式、职工持股会持股模式,并分别对这三种持股模式进行了评析,分析其法律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其中重点阐述职工持股会模式存在的法律问题和现实障碍。第二章是信托机制与职工持股规范化运作的契合。该部分是本文章的重点章节,首先对职工持股制度运行的需求进行分析,认为职工持股其对制度设计要求是能够使职工持股长期化,股权行使集中化、专业化,从而实现职工持股制度主要目的:福利与激励。接着通过对信托制度基本原理的考察,结合职工持股制度的需求,得出信托模式是解决职工持股制度的可行途径,对职工持股而言具有很高的工具性价值: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的信托理念满足了职工股股权集中专业化行使的要求;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信托管理的连续性为职工持股长期化创造了条件;信托机制为职工持股的资金来源提供了有力保障。第三章是我国当前职工持股信托管理模式的探索与反思——以剑南春职工股信托案为例。在该章中,笔者结合我国当前职工持股信托管理模式中的典型案例——剑南春职工持股信托案分析我国目前关于职工持股信托模式探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案件折射出的职工持股信托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对当前我国公司职工持股信托管理模式所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消极信托和民事信托及对职工权益忽视等问题进行概括性归纳和分析,也为下文提出我国职工持股信托模式的具体制度设计提供理论基础。第四章是我国职工持股信托管理模式的制度构建。该章节对职工持股信托的各方当事人的选择与确定,明确了职工持股信托各方当事人,并对职工持股信托关系中的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深入分析,廓清了对持股信托客体认识的误区,并对与职工持股信托客体问题密切相关的信托登记制度进行设计,最后,对职工持股信托管理模式中的职工退出机制进行阐释,明确职工持股的转让限制和职工持股信托管理模式下的退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