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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进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呈现多元化趋势,社会结构逐渐分化,这要求决策者在制定决策时更要兼顾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个性化需求,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决策,以便公共决策能够尽可能地体现不同阶层和群众的实际需求。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独特优势,也为各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在制定和施行公共决策的过程中,应该引导各民主党派积极参与,通过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提高民主党派在政治上的参与度。如何发挥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的政治优势,全面实现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探讨的重要课题。民建内蒙古区委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积极参与公共决策的制定,结合党派自身特点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履行了参政党的职能。党派成员提出的一些优秀的政协提案及人大建议,得到决策者的重视并贯彻落实。但与此同时,民建内蒙古区委参与公共决策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民主党派的资源和优势并未全面展现。本文以民建内蒙古区委为例,尝试对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的问题进行研究,以便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在参与公共决策上的积极作用。为此,本文采取了文献研究、案例分析、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对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的问题进行论述,并从突出党派自身特点,增强参与公共决策意识;加强制度保障,畅通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的渠道;着力营造民主党派参与公共决策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公众对民主党派的了解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