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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中一项最重要的道德行为规范,也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国家权利,履行行政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应该坚持诚心服务于民,真诚取信于民。尤其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我国政府诚信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建设诚信政府是提高政府行政管理能力、适应政府改革发展的需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诚信社会、维持社会良好秩序的需要,是树立我国地方政府形象,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不断推进改革开放的必然需求。政府诚信虽然重要,但在行政实践中地方政府仍存在失信现象,需要深入研究并分析导致地方政府诚信缺失的原因,从而提出增强地方政府诚信度的解决办法,为地方政府的诚信建设提供理论和政策参考。本文先从政府诚信的理论基础入手,着重从委托——代理理论、社会契约论、政治合法性理论进行了阐释,从权力的来源、公民与政府的缔约关系,以及政府持续执政的条件论述了政府诚信行政的重要性;随后第三章对我国地方政府诚信存在的问题及表现形式运用案例等形式进行了归纳和概括,从政策层面上、从具体的行政行为上、公务人员诚信道德上进行了描述和总结;第四章列举了政府失信给经济发展、法制建设、政府形象、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得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成为必然的要求;第五部分,在结合诚信缺失的表现和带来的负面影响的前提下,从地方政府的自利性、法制规章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不足、绩效考核不科学、传统行政文化的制约方面对导致地方政府诚信缺失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第六部分,根据第五部分导致政府诚信缺失产生的几个原因,从限制政府权力、健全诚信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改革政府绩效评估、构建诚信文化等方面对解决地方政府诚信缺失的对策进行了探索;最后,在结语部分,笔者表达了影响地方政府诚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探索解决诚信缺失的道路是曲折的,并对未来的研究进行了展望,对未来理论指导实践的发展充满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