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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有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居民的满意度取决于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数量和质量。政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责任主体,因而,也越来越重视各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这也是当前建设服务型政府应有之意。在我国,尽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取得了不少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政府需提高自身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和能力来解决这些问题。在这些问题中,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问题是重要的一个环节,政府应当将其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这就需要政府面向全体社会大众供给丰富的、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居民应享有的文化权利,这不仅有利于全社会居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和谐社会的构建,还有利于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增强。 本文是把信阳市平桥区作为研究对象,把公共产品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作为理论依据,把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实地调研法作为分析方法,针对平桥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平桥区在文化建设方面通过不断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为了国家的示范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化,并大力开展读书活动和各种群众文化活动,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发展,基本上形成了区—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虽然平桥区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上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来说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单一、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效率不高、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投入不足、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单薄。并根据具体问题提出提升平桥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的对策,包括拓展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运行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筹资机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这些措施希望可以不断完善平桥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标准化,这也可以对同水平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因此,基层政府应坚持以人为本,以公共利益、民主治理为基础,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和供给内容,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均等性、多样性和便利性,让不同区域、不同地位的居民可以公平的享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居民对文化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