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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文书的证明力指公证文书对其证明过的事实或行为存在的证明作用以及证明作用的大小。证据的证明力有强弱之分,不同类型的证据在法庭审判中的证据能力以及证明力是不同的。公证文书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定证据,其证明力是否不同于其他证据一直是学者研究的问题之一。同时,对于公证文书的证明力而言,学者对于公证文书的证明力到底是仅指公证文书作为书证时的证明力,还是指公证文书载明的内容所具有的证明力,没有定论。笔者认为,公证文书有比一般书证更强的证明力,因为这种更强的证明力源自于法律规定、公证的公信力、公证的本质。公证文书的证明力既包含公证文书文本的证明力,又包含公证文书载明的内容具有的证明力。本文一共有五章。第一章介绍了此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现状、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研究方法以及研究要达到的效果。笔者认为,当前学术界关于公证文书证明力方面的研究甚少,特别是关于公证文书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使用状况,以及是否真正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需要等问题探讨不足,有较大的研究价值。第二章公证文书证明力。涵盖了公证的概念和我国公证的特点,分析了公证与相关证明的主要区别与联系,得出了公证证明是目前世界范围内适用最广的一种证明制度;分析了公证文书的概念、公证文书的证据性质,得出公证文书具有优于其他书证的证明力;分析了公证文书证明力的概念和特点,得出公证文书证明力源于法律的规定、公证的本质以及公证的公信力。第三章公证文书证明力的判断标准。分析了公证文书证明力之发生机理,学界存在司法认知说和效力推定说两种学说,个人比较同意后者;分析了实践中可能对公证文书证明力存在质疑的四种可能性,与案件事实不符论、虚假论、违法论、模糊论。最后针对这四种可能的质疑提出了消解方法。第四章公证文书证明力判断之现状分析。我国关于公证文书证明力判断评价方面的立法目前来说相对较少,但是在民法领域的立法都还是有所涉及。目前重要存在的问题不仅是立法较少的问题,重点在于我国公证文书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时其证明力之优越性并没有被法官重视。通过分析现实中影响公证文书证明力强弱的因素,构想是否可以从加强公证制度的内部建设和司法保障方面解决我国公证文书证明力不高的问题。第五章介绍了公证文书证明力提高的路径与策略。通过分析,提出可以从加强公证制度的内部建设和加强司法保障两方面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