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财产权视角下我国“小产权房”合法化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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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素有“民以食为天,居为安”的传统文化,在城市房价飙涨,住房压力急剧增加的今天,“小产权房”逐步进入有购房需求的消费者眼中。近年来,作为普通商品房的替代品,“小产权房”已从“星星之火”发展成“燎原之势”。“小产权房”的广泛存在及疯狂发展,给社会带来了许多问题,许多学者也开始思考、探讨解决的方法,大家普遍认为我国土地二元制度是产生“小产权房”问题的关键所在。笔者通过对“小产权房”现象研究发现,“小产权房”属于农民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符合我国宪法所保障的公民私有财产权性质。对于“小产权房”的侵犯实质是对宪法财产权保护法益的侵犯,是违宪行为。本文本着从实际出发的态度,提出“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实现路径,以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权主体地位,保护农民的合宪财产权益,促进我国土地制度的不断完善,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论文从以下五方面论述:第一部分,“小产权房”概述。解释了“小产权房”的概念,剖析了其宪法财产权性质,指出“小产权房”的财产权是一项宪法保护的基本人权,分析了发展现状及产生原因。第二部分,“小产权房”立法现状及法律冲突分析。通过梳理我国现行宪法、法律、国家政策、地方政策关于“小产权房”的相关规定,分析以上规定在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能否转让问题上有所冲突。第三部分,宪法财产权视角下“小产权房”合法化的意义。从“小产权房”合法化带来的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打破城乡二元壁垒等积极意义方面分析“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必要性、必然性。第四部分,宪法财产权视角下“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实现障碍。运用实证的分析方法,将阻碍“小产权房”合法化实现障碍,如法律制度不合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主体地位“虚化”、各方利益博弈等进行了分析,以期提出针对性的实现路径。第五部分,宪法财产权视角下“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实现路径。从完善立法保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度,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保护国家利益,建立配套制度等方面提出“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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