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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幼儿园中,幼儿通过一日生活制度,在教师的帮助下和自主努力下获得发展。幼儿天性活泼、充满好奇心,但是却自理能力较低。在家庭中由父母或几个家庭成员一起来照顾。而在幼儿园中,生活需要没有减少,但很多方面只能依赖于教师的语言提示和动作逐步训练。因此,动作失误或幼儿园安全措施不到位,往往是带来幼儿伤害事故的一个重要根源。社会发展,因歹徒或精神患者及校车等而造成的伤害事故,同样威胁幼儿的人身安全。幼儿伤害事故已经构成当代幼儿园及其成员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影响,对幼儿伤害事故现状及原因进行分析、辨析,是关注幼儿园发展并进行针对性管理的基础。本文从幼儿园一日生活需要出发,通过文献研究近几年发生的幼儿园伤害事故案例,并采用访谈法与观察法,深入到本市十所公立与私立幼儿园,对幼儿园伤害事故现状及原因进行统计分析,并总结出幼儿伤害事故发生特征。依照幼儿园一日生活流程,笔者总结了八项幼儿园常见伤害事故,其中前七项为常见身体伤害,最后一项为常见的幼儿心理伤害事故,并对每一种事故进行逐一分析。由于目前我国在法律法规层面的幼儿园教育、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不多,很多幼儿园当面对幼儿伤害事故时多采用逃避或息事宁人的态度,在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都盲目接受家长的无理要求,最终损害了自己法律利益。因此,幼儿园管理者要进一步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事件。本文从法规及理论上澄清处理这类事故的误区。幼儿园在幼儿伤害事故中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幼儿园有过错才承担法律责任,幼儿园对事故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承担多少法律责任依其过错而定。针对幼儿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法律责任分析,从幼儿园安全及法律教育方面,从其安全管理方面,以及幼儿园所在社区及社会的参与方面,笔者提出有效的幼儿伤害事故预防策略。加强幼儿园教职工以及幼儿的安全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同时,健全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幼儿园监督检查工作。最后要建立幼儿园自己的一套安全防范网络,和社区实行联防群治制度。希望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起到一定作用,切实保护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幼儿人身及心理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