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伤害事故及预防对策研究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unman51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幼儿园中,幼儿通过一日生活制度,在教师的帮助下和自主努力下获得发展。幼儿天性活泼、充满好奇心,但是却自理能力较低。在家庭中由父母或几个家庭成员一起来照顾。而在幼儿园中,生活需要没有减少,但很多方面只能依赖于教师的语言提示和动作逐步训练。因此,动作失误或幼儿园安全措施不到位,往往是带来幼儿伤害事故的一个重要根源。社会发展,因歹徒或精神患者及校车等而造成的伤害事故,同样威胁幼儿的人身安全。幼儿伤害事故已经构成当代幼儿园及其成员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影响,对幼儿伤害事故现状及原因进行分析、辨析,是关注幼儿园发展并进行针对性管理的基础。本文从幼儿园一日生活需要出发,通过文献研究近几年发生的幼儿园伤害事故案例,并采用访谈法与观察法,深入到本市十所公立与私立幼儿园,对幼儿园伤害事故现状及原因进行统计分析,并总结出幼儿伤害事故发生特征。依照幼儿园一日生活流程,笔者总结了八项幼儿园常见伤害事故,其中前七项为常见身体伤害,最后一项为常见的幼儿心理伤害事故,并对每一种事故进行逐一分析。由于目前我国在法律法规层面的幼儿园教育、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不多,很多幼儿园当面对幼儿伤害事故时多采用逃避或息事宁人的态度,在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都盲目接受家长的无理要求,最终损害了自己法律利益。因此,幼儿园管理者要进一步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事件。本文从法规及理论上澄清处理这类事故的误区。幼儿园在幼儿伤害事故中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幼儿园有过错才承担法律责任,幼儿园对事故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承担多少法律责任依其过错而定。针对幼儿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法律责任分析,从幼儿园安全及法律教育方面,从其安全管理方面,以及幼儿园所在社区及社会的参与方面,笔者提出有效的幼儿伤害事故预防策略。加强幼儿园教职工以及幼儿的安全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同时,健全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幼儿园监督检查工作。最后要建立幼儿园自己的一套安全防范网络,和社区实行联防群治制度。希望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起到一定作用,切实保护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幼儿人身及心理健康发展。
其他文献
该文首先论述了核电站对DCS设计的特殊要求,然后详细阐述了IA系统各种模块性能,并结合IA系统在福清核电站中的应用实践,提供了IA系统用于核电站DCS的典型设计方法。
日本的安乐死研究重视患者的"自我决定权",有轻视"经济负担"等外在社会利益因素的倾向。而我国恰恰与此相反,过于关注"社会医药资源的合理配置"等外在社会利益因素,缺乏对患
摸索证明的基本含义是指证据声请以获取相关信息为目的。根据古典辩论主义,摸索证明应予禁止。但在修正辩论主义下,对其不应一概予以否定,而应综合考虑对辩论主义所做各种修
在疑难案件的审理中,经常可以发现,一些法律规则之外的因素影响了司法判决的做出。如何认识与评价这一现象?这些因素是否不可避免?如果是,这是否就意味着司法判决失去了客观
近年来,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也带动了互联网产业的兴起,这使得原有的信息传播媒介逐渐被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管理技术所取代。网络购物系统不仅节省了商家的成本,提高了效率,而且
加强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法律救济,是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统一,并逐步向法院统一管辖过渡。不动产登记行为本质上是民事行为,而
过失相抵是损害赔偿法中的一项基本规则,适用于所有的损害赔偿之债。在适用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中,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可以适用过失相抵,这是法律之公平精神与自己责任原则的
在信息全球化的当今,所有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IT技术的支持。税务部门,是掌管重要数据的国家职能部门,税务部门的业务及事物管理更加离不了IT技术的背景。信息技术在税务部门的充
扒窃入罪,不受数额与次数的限制,会模糊行政罚与刑事罚的界限,导致选择性执法,有损司法的公正与权威,因而有必要予以限制。但书规定是限制扒窃入罪的法律根据,可罚的违法性理
文章从信息化与标准化入手,结合国家局、省、市局(公司)关于信息管理工作的规定、信息化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探讨西安烟草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建设。描述了西安烟草信息化标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