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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起源要远远早于正规金融制度,且现在依然活跃于社会经济生活的舞台。特别是在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民间借贷在国家金融信贷市场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其作为一种简单便捷的融资方式受到了资金缺乏人士的青睐,在解决企业、个人生产及其它生活急需方面,确实能有效弥补正规金融机构信贷的不足,为加速社会资金流动和利用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民间借贷利率基本理论需要进行完善,民间借贷也需要国家通过法律进行规制,尤其是民间借贷利率。法律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制本质上是公权力对于私法自治领域中契约自由的一种干预,但这种法律规制的干预本身有着其正当性基础。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规制主要是从约定利率效力、利率计算方式以及利率风险控制三个方面进行。我国目前的民间借贷利率法律规制仍然存在诸多困境,有必要对之加以详细研究,并剖析其产生困境的原因,结合民间借贷利率法律规制的域外经验和启示,对我国民间借贷利率法律规制问题加以完善。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民间借贷利率法律规制的基础理论。本部分是全文的理论基础,通过对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利率及其法律规制的相关基本问题进行梳理,准确界定本文的研究对象并对其进行分析,为后文的展开做铺垫。第二部分:我国民间借贷利率法律规制的现状。通过从立法层面对民间借贷利率规制的方式作类型化分析,围绕对民间借贷利率的约定效力、利率计算方法以及利率风险控制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指出目前法律制度层面和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利率规制普遍存在的问题,并对民间借贷利率法律规制陷入困境的原因进行阐释,提出本文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第三部分:民间借贷利率法律规制的域外考察与经验启示。通过比较和分析,对意大利、日本、美国和我国香港特区针对民间借贷利率的立法和司法规制实践与经验进行阐述。可以看出,尽管这些国家和地区对民间借贷利率法律规制的途径不尽相同,但是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调整是他们共同的经验,特别是法律制度的合理制定为司法活动提供了重要依据,最有效改变了民间借贷市场混乱的状态。第四部分:完善我国民间借贷利率法律规制的建议。从立法上完善对民间借贷利率的相关规定,强化对民间借贷利率的立法规制;在司法实践中对具体案件应该从多种角度进行思考,尽最大可能保护和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突出对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规制;建立民间借贷利率政府指导机制和多元化的民间借贷利率纠纷解决机制,发挥执法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制和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