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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逐步铺展,围绕其展开的各项经济、法律、文化活动,越来越引发人们的关注。“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与周边国家(地区)共享的新型商业网络,其覆盖范围超过65个国家和地区,倡导互利共赢的发展理念获得各国积极响应。作为我国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开放和高标准改革所进行的战略布局,“一带一路”倡议既是我国推动大规模资本对外输出的重要机遇,更是在中国经济进入全新高度下的一大挑战。我国所开启的“一带一路”倡议正在迅速建设并扩大影响,在此背景下,我国企业也开始进入新一轮的“走出去”热潮,“走出去”也是中国经济影响世界经济格局、为世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重要途径。中国当下正处于境外投资持续增长时期,投资区域逐步扩大,领域不断拓展。但不可忽视的是,也出现了管理体制不够健全、投资结构不尽合理、海外风险防范不到位等问题。对外投资是一个推进过程,而在此过程中的各个阶段都可能产生众多问题。对外投资活动需要完善的保障措施作为配合,然而我国目前在此方面的经验并不丰富,相关的机制也尚不成熟,比起正在膨胀式发展的对外投资规模,我国投资保障机制还有很大一步路需要走。“一带一路”倡议所覆盖的市场主体中,很多都处于经济较不发达的阶段。在许多方面的建设都不尽完善,尤其是基础设施和制造业缺口较大,而在开发过程中,受制于经济因素,往往对资金需求也较为旺盛,这无疑是我国企业的机遇。统计显示,2017年我国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展开的直接投资金额达到143.6亿美元。在投资规模扩大的同时,我国投资所涉及的领域也在不断拓展,尤其考虑到沿线国家的发展需求,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不可避免会参与到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民生产中。而在法律层面也必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透明度原则,多边合作,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等多个方面。我国对外投资正在逐步打开新格局,但高速发展的海外投资活动,也伴随着一系列不可忽视的风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条件各有优劣,其中一些市场主体由于经济基础尚在构建,可能会存在政治风险,加之沿线国家特殊的法律制度和文化环境,各类潜在风险,都成为我们必须重视的问题。本文仅针对我国内地投资者相关投资活动展开探讨,排除涉及港澳台投资者的概念。同时本文研究的海外投资,以直接投资为限,不包含因购买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工具并管理或控制相关产业的间接投资。文中所探讨的海外投资法律保障制度,单从政策视角出发,讨论如何通过法律制度加以保护,并通过各类相关监管应对风险,不包含企业角度的自我保障。根据目前我国已有的法律实践和其他国际经验,结合“一带一路”背景下的特殊法律环境,我国需要从国内法的完善、双边及多边协定的制订以及国际规则的合理运用等方面加强对海外投资的保障。本次课题关注重点是“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境外投资保障机制如何进行完善。首先将基于投资的几个不同阶段,结合沿线国家的投资环境特点,对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进行分析。这些国家针对外国企业投资的立法,都有着各自的特点。我国企业应有的放矢地加以了解,防范风险。在准入方面,“正面清单”、“负面清单”都有着重要影响,同时不同的国家极有可能有着截然不同的审查程序。此外发展中国家的相关立法可能会就对国家至关重要的产业加以限制,并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流向利于本国发展的重点领域。而在运营阶段,一些国家会对外国企业的投资占比变化极度关注,税收政策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也将显得十分重要。而除此之外,由于部分发展中国家和经济欠发达的市场主体在征收问题上有较大风险,因此在对固有的汇率、货币风险进行研究之外,政治不稳定的因素是我们必须考虑的。不可忽视的是,当风险产生如何应对也必须未雨绸缪,包括投资争议的解决,如何请求救济,以及妥善的退出机制,这些方面的研究都影响重大。防范和应对海外投资风险,首先必须完善国内相关立法,形成符合需求且行之有效的体系。我国目前的制度有些较为老旧,有些尚未成形,整体而言仍有不足,构建相关法制,完善相关制度势在必行。同时,我国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方式也应加以丰富,目前我国的风险评估和预警主要是靠政府报告对企业投资加以引导。综合而言,就我国目前的相关立法和机制来看,我们极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结合自身国情,改变国内立法保护模式。在完善本国法律制度的同时,如何适应和运用相关国际规则,如何在双边及多边投资协定中构建起合理的对本国企业的保障机制,就属于实现对外投资安全保障的另一个方面。在国际相关规则方面。目前我国已经有大量参与国际相关规则的类似实践。多样化的国际规则和模式,既是我们实现保障的选择,也是避免自身成为利益受损方的研究对象。如何更好地利用国际规则,尤其是基于“一带一路”倡议下对特殊规则予以关注,就更为重要。不可忽视的是,国家间的交流和合作,也是完善海外投资保障的一环。一般而言,国家之间会借助签订双边协定以及其他途径达成共识,避免风险,更好地维护本国权益。这些双边及多边条约,可以从保障国民待遇,征收与补偿以及避免双重征税等方面更好地保障本国企业利益。而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同沿线国家构建更为泛化的共同规则体系也具有一定的可行性,若能以点带面,拓宽各类条款的适用范围,形成较为统一且有效的体系,将对沿线多国都具有重要意义。有效防范风险,合理规避风险,妥善应对风险,保护本国利益,是本次论文研究的目的和落脚点。“一带一路”倡议无疑是推动我国对外投资发展的巨大力量,本人将结合目前时事热点,参考各国已有经验,立足本国实际情况;在资料与数据的支撑下,在结合学者有益观点的思考下,阐述研究“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对外投资保障机制的构建,分析所面临的风险及如何防范和应对,力求得出更为科学、更具实用性的结论和个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