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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赣南农村现代化建设为契机,围绕个体回归共同体生活的重要社会议题,将农村公共性的传统根脉和现代组织发展相衔接,进而探索传统路径依赖下赣南乡村公共性的复兴与再造。基于对赣南客家农村社会组织制度的演变研究,发现在传统向现代的过渡中,赣南乡村公共性呈现出流变的态势。一方面,村民通过新型组织合作化的理事会形式,实现了村级公共产品的供给、公共空间的拓展和公共利益的达成,进而重建了公共性的物质基础、社会基础和理性基础。另一方面,嵌入地方宗族与客家传统中的个体村民通过与群体组织的博弈,实现了个体理性向公共理性的转变。总之,农民理事会完成了乡村自治中公共性的“再构造”,这也内含着公共性研究本土化的“文化自觉”。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绪论主要阐述论文写作的研究缘起、学术意义及研究设计,并就目前学术界对这一课题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简要综述。第二章“赣南农村现代化下的公共性变迁”,主要描述了赣南B村从传统时期,集体化时期到当下转型期三个阶段的公共性流变状况.第三章“赣南农村公共性再造:农民理事会制度”,通过分析赣南B村农民理事会的运行机制,运作模式和模式化创新来阐述公共性的新型组织化方式.第四章“赣南农村公共性的组织化实践特点”,通过分析公共性重建的组织模式来突出公共产品、公共空间和公共利益的三个核心因素,从而在公共性的理性实践中完成从个体理性到公共理性的跨越。第五章“讨论与思考”,总结性的认为我国农村公共性的重建需要多元主体的共治,文化自觉和制度建设,并指出本研究的不足与提出研究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