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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启动的退耕还林工程至今已实施22年。恢复生态系统和改善农户生计是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两大核心目标,作为世界上财政投入最大、涉及农村人口最多的生态恢复工程之一,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主体是农户,退耕还林工程把农户的耕地转化为林地,政府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农户补助。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计是否产生了影响,产生了什么影响,影响机理是什么?退耕还林工程改善农户生计的政策效益是否为广大农户所共享?是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本研究利用8次跟踪调研获得的覆盖6省区、15县市、216个行政村、2707个样本农户1995~2016年的长期大样本农户面板数据和递归方程组模型,估计退耕还林工程对样本农户收入和消费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测度与分解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和消费不平等的影响。本研究的经验性结果表明:1)退耕还林工程在总体上提高了样本农户的收入水平。退耕还林补助高于农户在退耕地上放弃的种植业收益,该差异直接使样本农户以土地为基础收入增加3.73%。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使样本农户的耕地经营面积减少25.06%,林地经营面积增加57.88%,以土地为基础的生产费用减少11.41%,非农劳动力投入增加9.99%,以土地为基础的劳动力投入和种植业集约经营程度未受退耕还林工程的显著影响;在上述生产要素投入变化的影响下,退耕还林工程间接使样本农户以土地为基础的收入和非农收入的分别增加8.57%和7.85%。2)退耕还林工程在总体上提高了样本农户的收入预期。分别使样本农户以土地为基础的持久收入、非农持久收入和暂时收入增长4.66%、2.05%和2.98%,退耕还林补助对种植业收入的替代使样本农户以土地为基础的暂时收入减少14.11%。3)退耕还林工程促进了农户的消费增长但对改善农户消费结构的作用有限。一方面,退耕还林工程使样本农户的总消费、食品消费和其他消费支出分别增加了1.71%、1.91%和1.69%,由退耕还林工程引起的以土地为基础的持久收入增长是样本农户消费增长的主因,由退耕还林工程引起的非农持久收入变化对样本农户消费增长的促进作用较小。在收入路径之外,退耕还林工程对样本农户消费支出的影响有限。另一方面,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未显著改善样本农户的消费结构,退耕还林工程主要增加了样本农户满足生计必需的基本性需求消费,对层次更高的非基本性需求消费的贡献甚微。同时,退耕还林工程显著促进了样本农户的粮食消费从自给自足向购买转化,但对副食品消费未产生类似的影响。4)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拉大了样本农户的收入和消费不平等。退耕还林工程对样本农户消费不平等的影响小于且滞后于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且两者均呈先升后降的态势,消费平滑机制导致退耕还林工程对样本农户收入不平等的影响仅部分传导为对消费不平等的影响。5)退耕还林工程对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样本农户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相对于长江流域,退耕还林工程对黄河流域样本农户收入和消费的影响较大。在长江流域,退耕还林工程缩小了样本农户的收入不平等,对消费不平等的影响甚微,但在黄河流域显著拉大了样本农户的收入和消费不平等。6)持久收入和心理账户效应是影响我国农户消费行为的重要因素,相较于绝对收入假说、相对收入假说和一般形式的持久收入假说,基于心理账户理论改进的持久收入假说更适用于解释我国农户的消费行为。本研究可能的边际学术贡献在于:1)深化退耕还林工程等PES项目助推农户实现可持续替代生计的理论路径,构建了新的研究范式,将已有“退耕还林工程—生产要素配置—收入及其不平等”的理论分析框架进一步拓展延伸至消费及其不平等;2)更加重视测度中介效应,基于补助有效性和生计替代界定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的直接和间接影响,有助于更好地认识与理解退耕还林工程的影响及其成因,并充分考虑农户所处社会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等重大转型的影响;3)将心理账户理论融入持久收入假说,根据融合与改进后的理论优化实证分析方法,能够更好地解释与量化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消费的影响,体现了显著的理论和方法创新。4)针对退耕还林工程的特点,探讨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不同需求层次消费和不同来源食品消费的影响,深化了学界关于生态系统服务支付项目(PES)对农户消费的影响研究。鉴于本研究所得结论,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消费及其不平等的影响应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谨慎调整退耕还林工程补助和相关扶持政策,多管齐下地提高退耕地的生产性收入,并加大对农户的培训、引导和扶持力度,进一步强化因地制宜理念,推动实现生态恢复、生计改善与发展共享的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