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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契约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微观经济学最为活跃的研究领域之一。产权理论是不完全契约理论的核心学派,在对一体化的成本和收益的认识的基础上,从专用性投资激励的角度对企业的边界问题进行了研究。产权理论在企业边界决定因素上的一个主要观点是认为契约的不完全会导致人们过低的事前专用性投资,物质资产所有权对这一投资具有激励作用,因此最佳的所有权结构(企业的最佳边界)就是把所有权安排给投资较为重要的一方。产权理论的贡献不仅在于其对企业边界问题上的分析,而且在于其建立的GHM模型分析框架为不完全契约理论的研究开辟了全新的天地。 本文试图通过对产权学派及其相关理论基本模型分析的基础上,一方面厘清产权理论的相关命题的基本由来,肯定其理论的一些开创性贡献,另一方面就其理论体系存在的一些缺陷和存在争议的地方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介绍和评析。对产权理论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其主要结论的质疑,理论缺陷则在于该理论对契约不完全的原因以及企业内部科层问题缺乏有信服力的解释。最后,本文介绍了产权理论对中国现行改革所具有的启示。 本文对产权理论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从理论上看,产权理论强调物质资产所有权至上以及联合所有不可能最佳的观点与现实存在着不一致之处,因此研究其结论的由来对今后的理论修正完善具有重大的意义;从实践上说,理解产权理论对所有权、企业内部控制权配置的分析无疑对当下我国正在进行的国企改革、公共服务供给市场化改革也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