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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的均衡发展是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环节。本文以教育公平理论、教育资源配置理论、公共产品理论与政府责任理论、需要层次理论为基础,注重阐释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的基本内涵,并考察其基本原则在师资配置的过程中如何发挥基础性作用。本文以Y县为个案,以学校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为依据,把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县城学校和乡(镇)村学校两类。通过对城乡学校师资的学历、职称等方面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展现了Y县两类学校师资状况,总结了Y县在师资配置上的基本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进行原因分析:政府政策导向的偏差;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制约;学校在人事管理调节上存在不足;教师在自身专业发展上存在非理性的选择。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进一步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的相关对策:第一,政策导向的公平性。即,摒弃“重点学校”与“城市中心”政策倾向,调整教师流动政策;第二,打破城乡差异。加大政府对乡村学校的财政投入,注重城乡教师待遇同工同酬;第三,完善人事程序。构建教师人事管理督导机制,促进城乡教师均衡发展,提高校长自身领导力,增强人事管理能力建设;第四,注重教师素养的提升。强化教师培训,重视师德的专业精神。本文试图通过对Y县义务教育城乡师资状况进行调查研究,一方面引起Y县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城乡师资配置严重不均衡问题的重视;另一方面希望能够为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发展提供政策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