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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创新的不断深入,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得到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也相继制定。伴随而来却是关于知识产权专利权侵权纠纷案件的与日俱增,尤其是在医药领域,因为医药产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种特殊产品,而药品专利具有不同于其他发明专利的特点,因此,在认定专利侵权判定时,往往因其专业性,技术性很强,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常常被归为疑难问题。因此,在药品专利侵权纠纷解决的过程中,如何既能最大限度的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又能顾及社会公众的利益,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于是在专利权人与被控侵权人,法官相互之间展开了“博弈”,其“博弈”的本质在于如何对专利权人的专利权进行扩张和限制,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引入了专利侵权的一项重要判定原则即等同原则,等同原则的出现与适用为专利侵权判定提供了套行之有效的方法。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等同原则在专利权侵权判定中的重要性也得到广泛关注,理论界与实践中都对其进行了深入研究,其中(美国)伊莱利利公司诉江苏豪森药业吉西他滨及吉西他滨盐酸盐专利案中涉及了等同原则在药品制剂方法专利侵权判定中的适用问题,但是我国对等同原则理论的研究与运用是在借鉴外国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并且对等同原则的适用标准仍旧比较模糊,使得专利代理人、专利权人、专利侵权人、法官、律师在司法实践中对等同原则的理解与运用仍存在一定难度,尤其在药品制剂领域,因为药品专利在保护范围与判定上有自己的独特标准。本文通过对案例的引用,借助等同原则的相关理论,如等同原则的概念,表现形式,适用条件及判定步骤,限制性规定,其写作目的在于探讨如何完善等同原则在药品制剂方法专利侵权判定中的适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有效运用。本文主要通过四个部分完成写作:前言部分:借我国目前药品企业的现状,侵权现象不断发生的原因,引出本文的写作目的。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伊莱利利公司吉西他滨及吉西他滨盐酸盐专利案的案情,审判结果,及本案的争议焦点。第二部分:论述了等同原则的基本理论。首先阐明等同原则的基本内涵及表现形式,其次对等同原则的具体适用标准,方法与步骤进行分析,最后探讨适用等同原则的限制规定。结合案件分析等同原则在药品制剂方法专利侵权判定中的适用问题,同时引入等同原则的限制性规定即现有技术抗辩原则,分析涉案专利涉及的必要技术特征。第三部分:结合我国药品专利的特点及目前及存在的问题,来探讨如何完善等同原则在药品制剂方法专利侵权判定中的适用,并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有效运用,促进我国医药企业专利的保护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