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内幕交易作为违法行为的典型代表,普遍存在于证券市场中,企业管理层往往通过盈余管理这一特殊的会计行为,以内幕交易谋取私人利益最大化,损害外部投资者的利益。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深化,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民营企业纷纷上市,逐渐成为证券市场上一类引人注目的主体。2005年4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股权分置改革通知,宣告全流通时代到来,由此民营上市公司的管理层通过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股票获取最大的私人利益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强。通过对现有文献的回顾,笔者发现目前我国对内幕交易与盈余管理之间关系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以民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内幕交易的研究视角,探讨了民营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问题,这对提高民营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降低内幕交易以及提高盈余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在对盈余管理、内幕交易的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提出了三个假设,并通过实证研究加以检验。研究表明我国民营上市公司2007年度内幕交易者销售股票与盈余管理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民营上市公司管理层对披露的盈余收益进行调整,使得其在销售所持有的股份时获取最大化私人利益。另外,通过研究发现独立董事比例较高的董事会会削弱这两者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当独立董事比例较高时,董事会的独立性增强,会削弱盈余管理与内幕交易这两者之间的正相关关系。通过含有家族人员担任董事与不担任董事这两个样本的比较,发现当民营上市公司董事会中不存在实际控制人的家族成员时,独立董事对盈余管理和内幕交易这两者的监管就更加严格。这说明当家族成员担任董事时,会削弱独立董事监管的有效性。
最后,本文在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董事会的独立性对内幕交易和盈余管理至关重要,必须制定严格的章程来限制内幕交易这一行为的建议。此外,应该避免拥有控股权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以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管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