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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安秩序作为城市公共物品的一种,它的有效供给对于城市化、城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城市治安的有效供给是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多中心治理理论是公共管理研究领域出现的全新的理论,为公共事务提出了不同于官僚行政理论的治理逻辑。多中心治理理论在现实中最大的应用价值是提出在政府的治理变革中,打破单中心的政府统治模式,构建政府、市场和市民社会三维框架下的多中心治理模式。多中心的行政体制具有解决社会问题的巨大优势,这一理论为分析我国城市治安秩序的供给提供了新的思路。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运用多中心治理理论优化城市治安秩序这一公共物品的供给。当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和新旧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如何优化中国城市治安秩序的供给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文章通过分析多中心治理对公共物品供给制度中有效竞争的支持,探讨了其对中国城市治安秩序供给改革的启示,研究后会得出一些有效的政策建议。在研究的过程中,文章力求达到研究视角和对策两方面创新,从多中心治理范式的视角对中国城市治安秩序的有效供给进行了全新的定位,解决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在研究方法方面,本文借助这种比传统公共行政范式更为有效的新型治理范式---多中心公共治理范式的框架,对中国城市治安供给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内涵及其在城市公共物品供给中的作用,探讨其对中国城市公共治安供给状况改革的启示,采用理论研究与文献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值得强调的是,城市治安秩序的多中心供给理念,并不是彻底否定国家权威的必要性,相反,特殊的国情和特殊的时空条件都需要国家发挥广泛的作用;艰巨的历史使命和发展了的社会也对国家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转型期的国家在许多方面还难以适应这些要求,因此市场和市民社会及时的起到了补充的作用。任何一种治理方式都不是万能的,无论是政府安排,还是市场安排或者多中心的安排,任何一种制度安排对于解决复杂的公共事物问题时,都可做出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