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立法比较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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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中国交通肇事犯罪是一种常见性犯罪,有关交通肇事犯罪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案情比较严重的有孙伟铭案、杭州“宝马案”、河北大学飞车案等。该类犯罪危害巨大严重危及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诱发交通肇事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着重从交通肇事犯罪的立法这一切入点切入,剖析交通肇事罪立法上的不足并提出解决方案。由于各种原因中国的现行有关交通肇事犯罪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立法上存在矛盾之处,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规定又显的含糊不清,这不仅给司法机关处理该类案件带来困难,也会使民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我们要建设的是一个法制现代化的国家,这样的立法必须予以修正,在结合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国外的一些立法例很值得我们去借鉴和吸收。鉴于此,本文的作者希望通过对中外交通肇事犯罪方面的立法进行比较,分析我国相关法律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立法上的建议供大家参考。本文分三个部分:   第一章主要论述国内外交通肇事立法现状,分析国内外相关立法的特点,并简要评析。   第二章对中外交通肇事罪的立法进行对比,并重点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进行分析。   第三章结合刚刚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的“危险驾驶机动车罪”,对交通肇事立法的完善提出自己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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