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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作为新公司法的一项新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深入探究,将促进公司法不断发展和完善。众所周知,公司是由股东投资设立的,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密切相关,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公司法的基本任务。公司法发展的历史,就是不断提高股东权益保护水平的历史。公司制度精髓之一的资本多数决原则,一方面成就了公司的迅速发展,激发了社会生产力;另一方面也导致了股东滥权的流弊。此外,由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导致少数股东常面临来自多数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两方面侵害的窘况。因而,迫切需要对少数股东的权益加以保护。在众多保护股东权益的救济机制中,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最具特色。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起源于英国,成熟于美国,并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纳,在保护少数股东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誉为英美法系国家的一项天才发明。虽然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国外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我国直到2005年修订公司法时才在第152条中确立了该制度,为少数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是新公司法的一大亮点。但经过仔细分析不难看出,新公司法关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规定太过于原则,主要是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进行规定,并没有从方便民事诉讼的角度作出规定,导致这个新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急需加以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作为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引进的一项制度,若要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不仅需要我国公司法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而且更需要民事诉讼法予以保障与配合。在目前我国公司法学界,学者们大多是从实体法角度研究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专门从程序法的角度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进行研究的学者还不多,留下了一定的研究空间。本文尝试着从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视角,采用历史和比较等研究方法,根据我国新公司法的实体规定,首先对该制度的概念及特征、代表诉讼提起权的性质、与有关诉讼形态的关系、功能及缺陷和法理基础等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阐述;紧接着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起源、沿革及在我国的确立进行介绍;接下来分析指出了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立法上的不完善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困境;最后提出了从程序角度完善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建议,以期能够对该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本文的逻辑结构共分为前言和四章:前言,在这部分笔者首先介绍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对涉及的文献进行归纳和总结,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并指出文章的创新之处。第一章,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概述。具体内容包括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概念及特征、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的性质、股东代表诉讼与有关诉讼形态的关系、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功能及缺陷和法理基础。这是本文的基础理论部分。第二章,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起源、沿革与域外法律比较。本文介绍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英国的起源、在美国的发展、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情况以及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最终在我国的确立过程。这是从历史的角度研究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第三章,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现状。通过对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分析,指出其在立法和司法实践存在的问题,为完善该制度做准备。第四章,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完善。针对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重点从民事诉讼的角度对完善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