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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领域,提升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效果是行政主管部门高度关注的课题。建筑业生产的复杂性造成了传统上政府“一把抓”的治理方式遭遇了瓶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执政理念的深化,政府职能的转变,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到公共事务管理中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合作治理是在近几十年来的公共治理实践中发展起来的一种政治理论,其根本特征是对治理过程中的多元性的认识和整合,通过政府、市场、第三部门等众多行动主体相互合作共同管理公共事务以实现公共利益,提升治理效果。 本文将合作治理理念引入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中,分析现在的安全监管模式,包括生产安全责任划分、安全监管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方式等,并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中的定位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可能的问题。在研究的最后一部分,结合合作治理理论的精神,从打造信任关系、确立合作制度、公开行政过程,明确主体责任、鼓励市场第三方主体参与、采取复合政策措施这六个方面,对行政主管部门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果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