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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政法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为了实现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而在党内设立的职能部门,在中央层面上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在地方则一直延伸到县级行政区划。党委政法委作为当代中国政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对中国司法体制有着深远影响,不仅宏观领导司法机关,还具体统筹司法工作。本文的研究将以党委政法委与司法的关系为重点,以法治中国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为背景,以坚持法治精神和遵从现实国情为基础,从政法委与司法关系的历史演变、中国共产党与司法的关系及其影响、政法委与司法关系的现状、基层政法委与司法关系运行研究等角度,深化政法委与司法关系的法理认识和现实认知,提出政法委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态度,探寻现阶段合理有效的渐进式改革具体对策。本文内容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通过列举国家关于法治中国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提出研究政法委与司法关系面临的契机,引出本文的创作背景及研究意义。通过分析党委政法委与司法关系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指出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所要解决的问题。第二部分是党委政法委与司法概述及关系演变。一是介绍党委政法委的设置及制度演变,二是分析中国司法概念及制度设计,三是解析政法委与司法关系的历史演变。从以上三个方面,对政法委、司法以及政法委与司法关系进行全景式梳理分析,以期为之后两者关系现状和改革对策的分析打下基础。第三部分是中国共产党与司法的关系及对政法委与司法体制的影响。综合评析党领导司法的正当性,司法坚持党领导的必要性和党领导司法的业务主体多元性。在此基础上,对应分析了政法委领导司法的法理、历史和现实依据,司法坚持政法委领导的现实必要性,综合论述了党领导司法与政法委领导司法的一致性与差异性。第四部分是党委政法委与司法关系的现状。在客观论述政法委对司法机关政治、思想和组织宏观领导的同时,从正反两个方面分析了政法委具体指导司法工作主要职能的现实作用及存在问题。此外,以Z市为研究对象,对基层党委政法委与司法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以便更好地了解两者关系的实际运行状况。第五部分是文章的重点,主要探讨法治中国建设中政法委与司法关系的法理探析及改革对策。首先,从法学理论角度,对政法委与司法关系的内在联系、限度界定和补充救济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探析。其次,从宏观角度,明确提出政法委与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态度,即:客观评价政法委具体指导司法工作的现实作用和存在问题,实现两者关系的平衡与理顺。最后,从微观角度,提出了现阶段政法委工作方式转变与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对策,即:从两者关系的层面,要明确各自的职能定位和改革角色;从政法委层面,要确保司法政策法律化、执法监督规范化、综合治理法治化、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从司法层面,要推进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司法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