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际货币合作法律化是世界政治经济法律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国际货币合作机制日益趋向于规则治理的一个发展过程和趋势。国际货币合作法律化包括义务性、精确性、授权性和系统性四个维度。以这四个维度作为评估指标,可以发现现行国际货币制度法律化水平并不高。与国际贸易制度和国际投资制度相比较,在国际货币领域缺乏实体性规则和“硬法”规则。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国际货币制度与国际贸易制度、国际投资制度的法律化水平之间存在如此之大的差异?研究国际货币合作法律化的制约因素以及这些因素是如何制约国际货币合作法律化是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 本文运用跨学科研究、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假定国家是主要的单一的理性的行为体;各国在国际货币合作方面存在共同利益;国际货币制度有利于促进国际货币合作的基础上,通过对国际货币合作法律化水平的评估以及对国际货币合作法律化制约因素的理论分析和案例检验,发现:博弈图式、经济因素、政治因素以及其他一些因素都在制约国际货币合作法律化方面有重要作用。国际货币合作所属的博弈图式、国内货币政策自主性与国际货币准则之间的矛盾是影响国际货币合作法律化水平的两个主要自变量,两者之间的冲突决定了国际货币合作法律化可能面临的困境。在国际货币合作法律化进程中,必须充分关注这些制约因素并在制度设计中考虑这些因素。 未来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方向很可能是更高水平的国际货币合作法律化。但是短期内不太可能建立高度法律化的、综合性的国际货币制度。中国应该更积极地参与国际货币合作法律化进程。在这一进程中,中国应该明确其参与的目标、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以及应采取的基本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