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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这是一个近些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历程中无法忽略的名词,它既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相联,又与百姓民生息息相关。自从1998年7月,国家停止实行实物分配福利房、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来,住宅建设已逐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消费热点,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也随之蓬勃兴起,房地产行业迎来了高速发展的黄金机遇,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上下游关联产业也是红红火火。与此同时,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房地产信贷业务也逐渐发展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重点信贷产品和重要竞争领域,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然而,众所周知,房地产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其发展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在我国,这种需求就极其明显地反映在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上。当前,由于我国政策、法规的规定和市场经济发展所处阶段的实际情况,加之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经济实力和融资能力有限,导致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严重依赖于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支持。可以说,对资金的极大需求使得房地产企业向商业银行不断靠拢。
应当引起注意的是,当前商业银行将开发贷款发放给房地产企业后的普遍做法是,一并要求开发企业将楼盘销售带来的个人按揭贷款交付给本行操作。这样,一方面拓展了银行的法人客户贷款市场,另一方面也使个人信贷业务有了保障。从战略营销的角度看,以对公贷款带动个人信贷业务发展是极为正常且值得推广的运营模式,有利于提高一家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实力。但从战术应对的角度看,商业银行应当清醒的认识到,对公信贷业务与个人信贷业务是两种性质不同的金融产品,其自身的特点、操作的流程、以及风险的特征与管控手段都是存在差别的,应采取不同的措施分别对待,保障银行信贷业务健康发展。
作为一名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专业工作的员工,本人以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为研究对象,在结合国内外先进商业银行的业务实践和理论界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界定、产品种类与业务特征,探索对公性质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与对私性质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者捆绑营销模式带给银行的利与弊,总结分析当前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所面临的种种风险及其形成因素,并提出了防范、化解风险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