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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澳门是我国“一国两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港澳地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是我们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香港和澳门特区政府及社会各界共同的目标。公共舆情事件作为舆情产生的对象,突出表现了港澳地区社会各界对于某些社会问题的关注及诉求,如香港地区的“保卫皇后码头事件”、“反高铁”运动和澳门地区的“海一居事件”、“澳门基金会捐款事件”等公共舆情事件,都集中表现了港澳地区广大市民对于政策制定、民生就业、文化保育等社会问题的关注。任何公共舆情事件都涉及社会各界的切身利益相关,如果不能妥善推动公共舆情事件的解决,就无法舆情治理。治理理论为港澳地区多元主体参与舆情治理提供了理论指导。针对港澳地区舆情治理中存在的舆情议题“泛政治化”、媒介环境复杂、社会利益诉求多元和境外势力干预港澳事务等复杂社会生态,港澳地区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大众媒体等多元主体参与港澳地区的舆情治理将成为一种模式。港澳地区政府部门权责清晰、成熟的跨部门合作机制以及完善的应急制度使其成为舆情治理的重要主体。此外,港澳地区的公民社会发展程度高,社会组织不仅数量多,而且在社会事务中影响力和号召力大,这些都为社会组织参与舆情治理提供了条件。而高度发达的大众媒体也丰富了港澳地区舆情治理的主体,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大众媒体凭借在信息传播、社会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也成为港澳社会治理特别是舆情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员。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可以发现港澳地区多元主体在舆情治理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政府部门通过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而社会组织在舆情治理中则充当着公众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及重要的表达渠道,大众媒体更是香港和澳门地区重要的“社会公器”。当然,港澳地区多元主体参与舆情治理也存在不足,如政府部门不能主导舆情治理的过程,社会组织在舆情治理中存在的负面作用也大大削减了治理的效果,而香港和澳门地区多元的媒体立场也不利于在舆情治理中推动社会共识的达成。多元主体参与舆情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现实挑战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为了更好地实现香港和澳门地区的舆情治理,进而有力维护港澳地区的社会管治、保障“一国两制”事业的稳定,香港和澳门地区的特区政府在舆情治理中应该发挥主导作用,不仅应该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及规范其社会活动,也要引导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大众媒体发挥在凝聚社会共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