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淫秽直播是主播借助网络直播平台与观众,进行具有诲淫性内容的表演与互动的行为。其具体表现有复数主播面对不特定观众直播、单一主播面对不特定观众直播两种形式。该行为与以往的网络裸聊行为和现实中的组织淫秽表演行为相比,其社会危害性突出表现在:其一,脱离时间与场地限制,随时随地高频率直播;其二,覆盖年龄层面广,直播受众多,尤其对青少年影响甚大;其三,主播职业认同感强,使长时间可持续淫秽直播得以为继。因此,对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淫秽直播是主播借助网络直播平台与观众,进行具有诲淫性内容的表演与互动的行为。其具体表现有复数主播面对不特定观众直播、单一主播面对不特定观众直播两种形式。该行为与以往的网络裸聊行为和现实中的组织淫秽表演行为相比,其社会危害性突出表现在:其一,脱离时间与场地限制,随时随地高频率直播;其二,覆盖年龄层面广,直播受众多,尤其对青少年影响甚大;其三,主播职业认同感强,使长时间可持续淫秽直播得以为继。因此,对淫秽直播予以刑法规制已成现实亟需。当前,对于司法上刑法如何规制淫秽直播,实务上和理论界观点不一。实务上仅个别案例将淫秽主播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大部分案例并未对其进行起诉;理论界同样存在淫秽直播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无罪两种观点。观点不一的争论焦点体现为:淫秽直播本身中是否存在刑法意义上的“淫秽物品”,以及淫秽直播之“直播”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传播”。淫秽直播因其直播内容缺少载体,具有当场性、实时性、不可再现性,故不能被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淫秽物品(淫秽电子信息);不过,因网络直播具有公开性,虽其不存在刑法传播淫秽物品意义上的传播行为,但事实上存对淫秽表演所产生的淫秽信息的传播行为,且这一传播行为常具有牟利性。故淫秽直播属于淫秽表演行为,而非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行为。然而,在淫秽主播的自主性与能动性越来越强的当下,应该将主播组织他人观看直播、策划淫秽表演的行为解释为组织淫秽表演罪中的组织行为。因此,严重的淫秽直播行为符合组织淫秽表演罪的构成要件,当以组织淫秽表演罪论处。
其他文献
2018年4月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这标志着我国外向型经济从自贸区模式进入开放程度最高的自贸港阶段,彰显了国家深化改革开放的决心。国家大力扶持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对海南独特的地理优势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海南岛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同时对海南的未来发展规划和经济建设提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文化传媒业的发展速度十分迅猛,与此同时,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纷纷加大了对文化传媒业的支持力度。海南积极响应,建立了产业示范区,吸引众多文化传媒公司落户产业园区。最近几年,文化传媒业在市场上的竞争愈演愈烈,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则需要从战略的角度开展深入探究。传媒企业在发展阶段,通常潜在着服务供给匮乏、经济收益和文化传播无法有机结合、在市场上的定位不明确,因此,客观分析
明确确定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应具备的法定资格,也是未成年人最佳利益原则的必然要求。它有利于监护人的遴选,便于未成年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还有利于对被监护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然而我国《民法总则》只有监护人应具备“监护能力”的规定,并未明确监护人应具备的资格标准,刚刚颁布的《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编对此也没有规定,显然,监护能力不能等同于监护资格。从100多个涉及未成年人监护诉讼案件来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种新型的融资模式不断涌现,股权让与担保作为其中的一种也随之兴盛。股权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转让股权所有权的方式为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得到履行时债权人将股权归还的一种担保方式。股权让与担保的优势在于不但效率高,灵活性强,更能为当事人节约交易成本,成为各中小型企业融资的首选方式。虽然在当前民商事活动中股权让与担保适用广泛,但是在效力的认定上却存在着同类型的案件
自从十九世纪下半叶分析哲学出现以后,专名问题就一直作为分析哲学的重要问题而被各位分析哲学家所重视和探讨。他们围绕着专名如何具有指称以及专名有无涵义的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究。但关于专名的问题却并未随着频繁而又激烈的学术讨论而得到彻底的解决,反而越来越展现出其复杂的一面。在本文中笔者将提出专名与概念关系的逻辑问题,并以此为基础引出我们对专名问题的讨论和反思。在本文中笔者将在回顾分析哲学发展的基础上重点探
首先本文主要梳理了国外协商民主理论的发展脉络,对国外协商民主的内涵进行了概述,同时结合国外治理研究的情况,探讨了国外协商民主与治理的内在联系。而转到国内,本文除了对协商民主、治理及其相互关系研究的回顾外,还重点对基层协商民主与基层治理进行了讨论。文章还提出要关注协商民主与治理的关系,更多的从治理的角度理解协商民主;要关注国内外话语体系的差异,在不同的治理情境下理解中西方协商民主;要在国家治理中加强
2019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最关键的部分就是《监察法》中所有的调查措施中留置措施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出,“留置”一词大家已经熟知,甚至成为反腐败中的重要节点。2018年国家新出台了《监察法》,在留置制度的设计中,留置措施格外惹眼;而且,在2018年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有关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衔接的问题也有涉及。一方面在制度上来说,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衔接的具体内容还不够详细;另一方面在现实的操
远程医疗有其跨时空、参与主体多等特性,使得远程医疗中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由于远程医疗在我国实践应用已很多,因此参与主体间的法律关系的理清问题迫在眉睫。而法律关系中,远端医疗机构与患者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争执最大,所以应首先要明确。这样既可以方便远程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与划分,也可以极大调动广大患者、医生、医疗机构参加远程医疗的积极性。为给远程医疗的现有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及完善其立法,特选择这一课题,
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医疗损害责任认定一般采用侵权责任法过错责任原则,目前司法医疗过错鉴定也就是司法鉴定在损害责任分配上左右着法官的判决,保证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司法鉴定结果是由相关的鉴定人根据鉴定材料做出的鉴定意见,司法鉴定制度和鉴定人员决定着鉴定结果。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建立、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健康的需求越来越高,对社会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看病难看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打造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是税务机关形成“六大体系”3.0版的关键一环,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成果。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税收遵从,以此目的为前提去改进纳税服务工作,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具有一定意义。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历经十多年的实践,在完善纳税服务相关制度、税务干部队伍建设、“互联网+税务”改革等方面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