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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中国的最大问题,而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农村公共产品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和政治问题,它直接关系到乡村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但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基础的公共产品的提供则存在着诸多理论和现实弊端。政府财政供给能力有限以及市场行为也不能解决农村公共服务领域的许多问题,造成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结构失衡和效率低下,严重阻碍了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现,必须对其进行改革和创新。
本文深入分析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历史变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单中心体制无法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
单中心的供给体制具体表现为单一供给主体、单一筹资方式、单向决策机制。同时,在立足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多中心治理和公共产品的相关理论,尝试从多中心治道的理论视野来探析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创新,构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多中心体制,即多元供给主体、多层次资金来源、双向决策机制,来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