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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墓竹簡”係出土文獻,文獻真實性毋庸置疑。竹簡材料年代確定,口語性強,篇幅較大,通篇語句連貫,具有極高的漢語史研究價值。本文旨在對這批材料中的動詞進行配價研究,藉以瞭解它們的配價能力、價位分佈和搭配情況,並對各價動詞的語義特徵進行總結歸納,以期探討戰國末至秦這段時間的有關漢語面貌。“配價”的概念是法國語言學家泰尼埃爾提出來的。配價語法主張動詞中心說,強調要建立起句子中詞與詞之間的從屬依存關係,而這種關係是由支配詞與從屬詞聯結而成的。在這種語法體系中,動詞佔據着中心地位,人物語和情景語是動詞的直接從屬成分。我國語法學界從上世紀70年代引進配價理論以來,引起廣泛關注,出現了研究的熱潮,並運用這一理論解決了很多現代漢語語法問题。最近幾年,有人開始在古代漢語研究中採用配價理論,也取得了一些成果。本文選取出土材料進行配價分析,希望能進一步擴大配價語法的應用領域,彌補傳世文獻研究中的一些不足。本文以《睡虎地秦墓竹簡》釋文中的所有動詞為考察對象,首先遵循詞的語法功能、形態和意義相結合的原則,並根據動詞出現的頻率,從《睡簡》中提取出363個動詞,再按動詞義頊和一定標準進行分類,着眼於對相關成分的制約,我們把這些動詞(義頊)分成五大類:動作動詞、致使動詞、心理動詞、性狀動詞和關係動詞。配價語法理論旨在揭示動詞對從屬成分的支配能力,反映與動詞相關聯的語義成分的數量。而要全面地反映動詞的支配能力,還應該揭示從屬於動詞的各個成分的語義角色。根據《睡簡》的語言材料,本文將語義角色確定為3大類24小類,這樣能夠比較系統地描寫動詞的配價情況以及動詞與其從屬成分的語義關係。本文認為“價”是屬於“句法—語義”平面的,動詞的“價”應該由一個基礎句中與動詞同現的必有成分來決定,同時我們還認為存在“准價”,它是由介詞引導的必有成分。本文根據動詞義項,將《睡簡》中提取出來的動詞分為一價動詞、二價動詞、准二價動詞、三價動詞和准三價動詞。由於“價”是一個涉及到多個層次的複雜的概念,僅僅考察動詞在一個典型的基本結構中的支配能力還是不夠的,因為還有很多派生句。在實際語料中,動詞聯繫的語義成分是複雜的,而且是多層次的,為此,我們引入“配價層级”思想,把“價”這個單一概念分化為一個有層次的系統——一個由價、項、聯構成的層級體系,並求得它們数量的最大化,以此來全面反映動詞的各種组配能力。本文第三、四章詳細分析了各類動詞的配價情況,通過分析我們不難看出:在各價動詞中,二價動詞最多,共367個,佔總數的69%,准三價動詞最少,只有6個,佔1.2%。各類動詞中,動作動詞數量最多,達360個,佔總數的71.6%,致使動詞最少,17個,只佔3.4%。在各價各類動詞中,二價動作動詞数量龐大,成為主力軍。從能夠支配和聯繫的語義角色的數量來看,動作動詞的配價能力最強,關係動詞和心理動詞的配價能力最弱。可以說,動詞的性質、動詞的語義特徵決定了動詞的配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