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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抗战爆发以后,增加农业生产以满足对军民粮食的需求,成为当时最紧要的任务之一。而农业推广通过把农业科学技术传播给农民,从而达到增加生产、改善农村经济,甚至是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的效果,因而其在抗战中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但当时我国的农业研究、农业推广部门的职能划分还是模糊不清的,且战前关于农业推广的尝试基本是失败的。因而在1938年5月中央决定成立农产促进委员会,负责统筹全国的农业推广事业,促进农业生产。这也意味着在国民政府的农林机构中,形成了农业行政、农业研究、农业推广、农业金融四大部门各负其责的局面。农促会建立以后,本着“标本兼施”的工作方针,一方面积极树立农业推广组织,构建了中央(农促会)——省(农业推广委员会/推广处/推广课/推广系等、省农业推广协进会、繁殖站)——区(农业推广辅导区)——县(县农业推广所、县农业推广协进会、实验县)——乡(乡农会)较为完整的推广体系。为了保障这套体系能由上至下的有效运转,农促会特别制定相对应的推广督导制度,来加强对各级推广组织的监督、辅导。组织的运行最终还是要靠推广人员的推动,所以农促会也很重视人才的培养。其积极补助各农学院培养专业人才,也同时举办各种短期培训以应战时特殊需要。另一方面,为迅速增加生产,农促会通过经费补助、人才支援、技术协助的方式来与中央及地方的相关机构合作进行具体的农业推广事宜,如农作物推广、改良技术、提倡农家副业及手工业、促进农业金融等业务。按照农促会的规划,全国的农业推广事业逐渐会通过其设计的推广体系进行工作,但是直到1944年农促会最后一次改组,这个理想还是未能实现。因为在农推事业的进行中,仅仅存在机构凌乱、经费不足、人员紧张、材料缺乏、中心业务未确定等问题,外部的政治环境、社会经济条件以及自然灾害频繁等都使农业推广业务只能在夹缝中求发展。但这并不能否定农促会的功绩,其在战时特殊的环境下于国统区建构了一套从上至下的相对较为系统的农业推广体系,通过对地方的补助、协助,进行大面积推广良种、防治病虫害等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战时粮食短缺的问题,而且战争结束以后,它所推行的农业推广事业在台湾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