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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政治权利,选举权的真正实现与否关系着公民是否能真正管理国家。我国近代选举制度来源于清末和民国初年,在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统治时期逐步形成。新中国的选举制度,是延续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的选举制度,建国以后才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现行选举制度具有选举权的普遍性、选举权的相对平等性、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存、差额选举与等额选举并存和选举投票的秘密性等特点,它的主要作用在于,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途径,是政权合法性的基础和力量源泉,是提高人民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渠道,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制。本文对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历史演进进行了梳理,回顾了选举制度从解放前到解放后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以及各个时期选举制度在我国发展的特点。我国选举制度改革指导思想是马列主义关于民主选举的理论,这就必须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相统一、不断深化改革与保持社会稳定相统一、试点地区先行一步与全国范围整体推进相结合、总结我国历史经验和借鉴外国先进经验相结合等原则,目标是建立理论成熟、程序完备、操作规范、监督严密的社会主义民主选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