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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租赁是当今世界上常用的融资工具之一,它通过财务杠杆原理,使出租人以较少的投资来组织一项高度资本集约型资产的长期融资租赁。
我国自80年代初期引入杠杆租赁以来,杠杆租赁以其独特的既融资又融物的方式为我国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杠杆租赁业在我国发展的并不理想。由于立法滞后、市场机制尚未健全、宣传不够等种种原因导致我国杠杆租赁业的经营风险很大,突出表现为租金拖欠。据统计,有的租赁公司的租金拖欠总额占该公司全部债权的70%,超出其注册资金的数十倍。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我国杠杆租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研究我国杠杆租赁的经济形式及风险管理非常重要,本文的研究对杠杆租赁方式的推广也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从杠杆租赁的基本结构出发,对杠杆租赁过程中的风险问题以及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进行分析。本文的主要工作及创新点如下:首先,从杠杆租赁的定义出发,分析了杠杆租赁的三个特性:杠杆性、不可追索性、节税性。然后进一步研究出了杠杆租赁出租人、承租人和贷款人三方的经济利益关系。
其次,概述美国三种杠杆租赁方式:COP租赁、泡菜租赁和能源供应协议租赁并对三种方式进行分析;从目前我国开展杠杆租赁的情况来分析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障碍,然后,对杠杆租赁进行经济分析。通过对杠杆租赁基本元素、偿债基金等的分析,运用实例对出租人债务余额和杠杆租赁净增值进行了研究。然后通过对杠杆租赁过程中风险问题的研究,分析提出了相应的隔离和抵偿风险的工具,并且结合美国的经验,明确指出了具体的改善意见。
论文最后研究得出杠杆租赁的一些基本的内在规律,为深入分析、理解杠杆租赁这一融资工具提供了参考依据。